我市首部关于防雷减灾类政府规章今起施行

时间: 2024-03-03 09:32:47 |   作者: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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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和海外传播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市气象局局长李良介绍,中山属于雷电灾害高风险区,据不完全统计,1996至2021年,中山市因雷击伤亡人员多达数十人,经济损失达上亿元。因中山1996年出台的《中山市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办法》中,较多内容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所以结合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起草并推出了《规定》。据悉,《规定》为中山市首部关于防雷减灾类的政府规章,共六章三十二条,有利于提升中山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志滨:市应急管理局一向格外的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在重点作业场所,从源头审批、事中监管等环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御雷电灾害相关工作。

  其中,甲乙类场所的雷电防御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是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日常监管中,市应急管理局也将企业雷电防御措施列为必检项目,并配合气象部门更新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指导督促重点单位认真履行义务。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雷电防御设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支喜华:建筑物防御雷电灾害的措施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是防直击雷,主要是在建筑物上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接闪器,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建筑物免遭雷击;第二是防雷电感应。将建筑物的屋顶、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第三是防雷电侵入波。在设计、建设阶段就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

  ◎问:作为政府立法、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市司法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市气象局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知法守法率;二是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工作,主动跟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针对《规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努力配合各部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制定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三是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行政执法评议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镇街严格实施政府规章,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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